部门职责
规划建设办公室职责
一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根据医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,组织、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。
二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、政策及建筑法规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各项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。
三、落实医院廉政建设制度,预防职务犯罪,杜绝商业贿赂。
四、与施工单位和医院纪委签订廉政合约,接受医院领导、纪委、行政监察与审计和财务部门的监督。
五、根据医院总体发展目标要求,了解、分析医院基本建设和规划情况,组织制定基本建设发展规划。
六、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,编制投资估算、项目概算书,办理工程立项及规划、施工等各项审批手续。
七、协调成立项目组。组织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的招标委托与合同签定和执行。
八、负责施工中的质量管理,跟踪工程建设过程,掌握工程进展情况,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,做好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管理工作。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。
九、负责基本建设的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,做好图纸会审、技术复核、设计变更、质量监督、竣工验收、办理交付使用手续、保修工作等。
十、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配套设备和材料价格的调研、论证,组织协调设备和材料的招、议标采购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审核工程预、决算书,办理有关工程拨款和结算事宜,协助财务、审计部门作好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工程审计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基建文书、规划设计资料、技术资料、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医院内外有关基建的协调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